进境携带金银超50克须申报|上海进口报关公司新闻
来源: 作者:上海清关公司 发布时间:2017-09-04 14:59 浏览量:0
进境携带金银超50克须申报
南方日报讯 (记者/苏力 通讯员/关悦)连日来,金银制品走私频发,广州海关接连查获多宗走私黄金珠宝首饰案件,查获的数宗走私黄金珠宝首饰案件共涉及当事人12人,查获未向海
关申报的金项链、钻石、彩色宝石等一批,涉案值约574万元。其中,广州海关隶属番禺海关近期创下了5天内连续查获6宗走私珠宝首饰入境案件的纪录,共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K金饰项链、
手链、镶嵌首饰、彩色宝石等1847件,案值约76万元。
广州海关相关负责人提醒,携带高价值珠宝、宝石等通关时,需主动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。进境旅客携带金银及其制品,数量不受限制,但重量超出50克必须向海关申报。在自用、合理
数量范围内的,海关查验放行;超出自用、合理数量范围内的,视同进口货物,由海关予以征税放行。